獎學金資訊
華語文獎學金
- 獎勵內容
- NT$25,000(每月)
- 申請資格
- 年滿18歲,具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學歷,學業成績優良,品行端正之外國籍人士。但據下列資格之一者,不得申請。
- 具僑生身分或持有中華民國護照。
- 現已在臺研習華語文或曾在臺修讀學位課程。
- 曾受領本獎學金或臺灣獎學金。
- 在臺研習期間同時為我國各大學校院與外國學校簽訂學術合作協議所招收之交換學生。
- 同時受領我政府機關(構)或學校所受制之獎補助金。
- 年滿18歲,具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學歷,學業成績優良,品行端正之外國籍人士。但據下列資格之一者,不得申請。
- 受理單位
- 申請人所屬國之臺北代表處
- 申請時間
- 每年2月1日~3月31日(以簡章公告時間為準)
- 申請方式
台灣獎學金
- 獎勵內容
- NT$25,000(每月)
- 申請資格
- 具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學歷,學業成績優良,品行端正之外國籍人士。
- 未具臺灣國籍。
- 未具我國僑生身分。
- 未曾在臺就讀擬申請之同等級學位課程。
- 受獎期間非為我國各大學校院與外國學校簽訂學術合作協議所招收之交換學生。
- 未曾被我國政府相關機關(構)註銷獎學金資格。
- 受理單位
- 申請人所屬國之大使館
- 申請時間
- 每年2月1日~3月31日(以簡章公告時間為準)
- 申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