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輔英科技大學國際暨兩岸事務處華語文中心誠徵華語儲備教師
徵才公告】輔英科技大學華語文中心徵聘華語教學儲備教師
壹、應徵資格
(一) 大學畢業以上(國外學籍者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大學、畢業證書須經駐外單位認證)。
(二) 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國內各大學經教育部立案之華語中心師資培訓課程結業者;
2. 國內各大學經教育部立案之華語文相關系所畢業;
3. 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
4. 至少兩天以上可排課者尤佳。
(三) 相關修業及教學(其有下列學經歷背景者優先考慮):
1. 華語文教學時數500小時以上者;
2. 修習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120小時以上者;
3. 修畢華語文相關系所課程12學分以上者;
4. 有語言教學經驗者。
5. 具第二外語專長。
(四) 其他要求:
1. 責任心強,且能配合各項行政要求。
2. 口齒清晰、發音標準、且熟悉注音符號及漢語拼音。
貳、繳交資料:
(一) 繳交資料
1. 個人履歷與自傳
2. 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3. 相關教學年資證明影本
4. 教育部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或華語文教學進修證明文件影本
5. 教案(6頁以內),以《時代華語》課程1-2冊中任選一課為教案內容。
6. 曾教授過任一單元華語設計之教材等資料
6. 可檢附其他相關正式文件(影本)足以證明華語教學專業有關之能力,如
語言證明、專業證照、任職單位推薦函1份等。
(二) 收件方式:
1. 請將上述資料(1-6項)合併成一份pdf檔,檔名請命名為「(應徵者姓名)_應徵華師履歷表」寄至本中心電子信箱:P0340@fy.edu.tw (不用寄紙本)
2. 來信主旨請註明「(應徵者姓名)應徵輔英科技大學華語文教學教師」
參、申請截止日期:
以上文件請於111年4月15日(星期五)前以電子郵件寄至本中心P0340@fy.edu.tw。
書面資料審核通過者,將另行通知面試及試教時間。
更多詳細說明請至輔英科技華語文中心官網公告:https://clc.fy.edu.tw/
◎聯絡人:林先生
聯絡電話:(07)7811151轉2402
E-mail:P0340@fy.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