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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輔英科技大學國際暨兩岸事務處華語文中心誠徵華語儲備教師

徵才公告】輔英科技大學華語文中心徵聘華語教學儲備教師

壹、應徵資格

(一)    大學畢業以上(國外學籍者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大學、畢業證書須經駐外單位認證)。

(二)    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國內各大學經教育部立案之華語中心師資培訓課程結業者;

2.    國內各大學經教育部立案之華語文相關系所畢業;

3.    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

4.   至少兩天以上可排課者尤佳。

(三)    相關修業及教學(其有下列學經歷背景者優先考慮):

1.    華語文教學時數500小時以上者;

2.    修習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120小時以上者;

3.    修畢華語文相關系所課程12學分以上者;

4.    有語言教學經驗者。

5.   具第二外語專長。

(四)    其他要求:

1.    責任心強,且能配合各項行政要求。

2.    口齒清晰、發音標準、且熟悉注音符號及漢語拼音。

貳、繳交資料:

(一)    繳交資料

1.    個人履歷與自傳

2.    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3.    相關教學年資證明影本

4.    教育部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或華語文教學進修證明文件影本

5.    教案(6頁以內),以《時代華語》課程1-2冊中任選一課為教案內容。

6.    曾教授過任一單元華語設計之教材等資料

6.    可檢附其他相關正式文件(影本)足以證明華語教學專業有關之能力,如

     語言證明、專業證照、任職單位推薦函1份等。

(二)    收件方式: 

1.    請將上述資料(1-6項)合併成一份pdf檔,檔名請命名為「(應徵者姓名)_應徵華師履歷表」寄至本中心電子信箱:P0340@fy.edu.tw  (不用寄紙本)

2.    來信主旨請註明「(應徵者姓名)應徵輔英科技大學華語文教學教師」

參、申請截止日期:

以上文件請於111年4月15日(星期五)前以電子郵件寄至本中心P0340@fy.edu.tw

書面資料審核通過者,將另行通知面試及試教時間。

更多詳細說明請至輔英科技華語文中心官網公告:https://clc.fy.edu.tw/

聯絡人:林先生   

聯絡電話:(07)7811151轉2402

E-mailP0340@fy.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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