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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0年華語教師赴越南任教第110002號通告,已刊載於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

創稿文號:A1101108018
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分 文 日 期︰2021-11-08 承 辦 人︰國際暨兩岸事務處華語文中心_林淵棟
收 發 文 號︰1100014331 聯 絡 方 式  
速 別︰速件 地 址︰807679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900號
密 等︰普通 承辦人 :黃琳玲
來 文 機 關︰文藻學校財團法人文藻外語大學 電話 :(07)3426031分機3309
發 文 字 號︰高文國合字第1102600177號 傳真電話 :(07)3464672
發 文 日 期︰2021-11-08 電子信箱:100341@mail.wzu.edu.tw
附   件:如說明所示

     1.  6387d9cca6013fc3ed5887a3e6792ed2_1102600177-1.pdf
     2.  6387d9cca6013fc3ed5887a3e6792ed2_1102600177-2.pdf
 
主   旨:本校辦理教育部110年華語教師赴越南任教第110002號通告,已刊載於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送華語到世界(https://ogme.edu.tw/sc),請惠予於貴校網站公告周知。
說   明:
 一、依教育部民國110年11月3日臺教文(六)字第1100144410號函及「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辦理。
 二、110年華語教師赴越南任教第二次招募共有28所學校38名職缺,歡迎符合遴選資格之華語教師申請,請於110年11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完成以下報名程序:
  (一)申請者應先於「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 https://ogme.edu.tw/sc)登錄註冊並
    填寫相關資料後下載履歷電子檔,於截止日期前上傳至https://bit.ly/110tciv02,逾期恕不受理。
  (二)未完成人才庫註冊者,不予錄取。
 三、隨函檢附「教育部110年華語教師赴越南任教第110002號通告」及越南(含寮國)地區各大專院校華語教師需求表(如附件1及2)。
 四、如有相關報名疑義,請逕洽該計畫助理:黃琳玲小姐,電話:07-3426031分機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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